國家林業局關于公布
第三批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名單的通知
林改發〔2017〕149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林業廳(局),內蒙古、吉林、龍江、大興安嶺森工(林業)集團公司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,各有關中央林業企業:
按照中央關于“有關部門要在全國選擇一批有基礎、有優勢、有特色、有前景的龍頭企業作為國家支持的重點”的要求,根據我局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的《林業產業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》(林規發〔2017〕43號)和《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推選和管理工作實施方案(試行)》(辦規字〔2013〕164號)的規定,在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林業主管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推薦的基礎上,經專家評審和社會公示,我局認定棲霞德豐食品有限公司等124家企業為第三批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。
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是林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引領者,是現代林業發展的示范者,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發揮林業生態效益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重要微觀經濟主體,對于促進綠色發展和林業現代化建設,推動林業產業轉型升級、區域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作用。被認定的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要牢固樹立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的發展理念,適應經濟發展新變化,培育新動能,強化創新驅動和品牌建設,為社會提供更豐富更優質的林產品;要強化節約資源能源和清潔生產措施,高效利用、循環利用森林資源,促進綠色發展;要逐步延長產業鏈,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和附加值,加快產業集聚,促進林業產業轉型升級;要增強社會責任意識,守法經營,誠信經營,在自身發展的同時,與林農建立利益聯動機制,切實提高林農收入。
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的指導,在規劃、技術、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務,在基地建設、林地利用、林業財政金融保險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。要主動協調相關部門,落實中央關于支持龍頭企業發展的一系列扶持政策,共同推動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發展。要對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實行動態評價管理,建立和完善淘汰機制,做到有進有出,不斷提高龍頭企業素質,增強輻射能力和帶動能力。
特此通知。